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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体保护;施工排水
Stand: 08.07.2026
为保持基坑干燥(施工排水)而进行的临时地下水位降低,属于水资源利用行为,需获得水资源管理许可。
该许可需向环境保护与能源事务局提出申请。申请水资源许可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 施工排水许可申请
- 总体平面图 比例尺 1:25000
- 比例尺为1:1000的场地平面图,其中应包含
- 标明基坑及降水井或泵池的位置
- 取水点和排放点 - 排水方案(如有必要)
- 地基或专家评估报告(若位于受污染场地或疑似受污染区域)
- 关于计划中净化设施的详细信息(若存在地下水污染)
- 地下水分析报告(如有)
- 技术措施说明(例如:板桩、钻孔桩),并附拆除说明
- 对地下水的影响说明(包括物质渗入、地下水淤积、地下水改道等),涉及挡水措施及建筑结构对地下水的影响。 须说明在施工阶段及竣工状态下,无需担心会出现显著且持久的地下水淤积或改道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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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水申请表(电子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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