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chtiger Hinweis
就业服务中心:2026年7月1日起实施的重要变更
Stand: 08.07.2026
2026年7月1日,关于求职者基本保障(此前称为“公民津贴”)的法律修订将正式生效。以下将为您介绍相关的重要变更和新规定。
提示:
如对新规定及其影响有任何具体疑问或需要个人咨询,请联系相关负责部门。
您可通过以下链接查阅联邦劳动和社会事务部关于《第二社会法典》修订内容的常见问题解答(FAQ): 关于求职者基本保障改革(SGB II)的常见问题解答
“公民津贴”今后将更名为“基本保障金”,就业服务中心通常将其称为“《社会法典》第二卷规定的福利(SGB II福利)”。“公民津贴”这一术语仍可使用至2026年12月31日。
资产免计额将下调,且现行的资产免计期将被取消。 关于所谓“受保护资产”(例如机动车)的规定仍然有效。对于继续领取福利的共同生活家庭,如果其资产超过新的免税额度,则自2026年7月1日起,在提交后续申请时可能不再具备领取资格。
新的免税额标准根据年龄而定:
| 30岁之前 | 5,000欧元 |
| 年满30周岁起 | 10,000欧元 |
| 年满40周岁起 | 12,500 欧元 |
| 50岁起 | 20,000 欧元 |
在同一需求共同体内部,未用完的免税额可转移给其他成员。如果您因新的资产限额而可能不再具备申领资格,欢迎联系我们咨询:就业中心:最新联系方式——福利 | 埃尔兰根市。
今后,住宿费用将实行租金上限。即使在等待期内,对不合理的住宿费用,报销额度也仅限于当地租金上限的1.5倍。超出部分需自行承担。 但也有例外情况,例如在个别情况下该限制难以接受,或者子女属于同一需求群体时。
今后,就业中心不仅将根据租金上限核查租金是否合理,还将核查是否遵守了租金管制规定。 如果发现租金超标,您必须在就业中心的协助下,要求您的房东仅收取允许的租金(即“提出警告”)。
目前,工作或培训比生活补助或参加相关项目更为重要。您应尽可能接受全职工作。如果某项活动(例如培训课程)对您获得长期工作至关重要,经协商后,您可以继续参加。
致育儿家庭:
当您的孩子满14个月后,您应被视为有能力从事工作、参加融入课程或相关培训项目。请尽早为孩子寻找托儿所名额。就业中心可为您提供相关搜索及报名流程的信息。
针对自雇人士:
一年后,就业中心将审查您的自营职业是否能带来足够的收入。如果无法满足这一要求,您可能需要从事其他工作。
您将一如既往地与您的融合教育专员共同制定一份计划(合作计划)。
该计划应包含:
- 您希望实现的目标(例如:培训、工作或工作领域)
- 您需要采取的行动(求职努力)
- 根据《社会法典》第二卷(SGB II)可获得的融入支持
- 如有需要,参加融入社会课程或语言课程
- 是否有其他机构可以提供帮助
- 协助申请《社会法典》第九卷(SGB IX)规定的参与补助
重要提示:如果未能达成合作计划(例如,您无正当理由缺席约谈,或拒绝签订合作计划),就业中心将通过正式通知向您规定求职义务。 如果您随后未能履行这些规定的义务,您的现金福利将遭到削减。
今后,以下行为将被视为违反职责:
- 在求职活动已通过行政决定强制规定且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未能证明已按要求进行求职努力。
- 在无正当理由且已通过行政决定被要求的情况下,中断或未参加合理的就业融入措施、融入课程或与职业相关的德语培训。
如果您无正当理由未履行义务,就业中心将削减您的福利。
削减金额为您的标准生活费的30%,并持续三个月。
如果您补足了上述未履行的义务,即可终止因上述违约行为导致的福利削减。
如果您拒绝接受合理的工作,您的全部基本生活津贴将被取消。如果因拒绝工作而被削减福利,但随后无法再就业,则福利取消将在一个月后解除,最迟不超过两个月。
如果您多次无正当理由缺席预约,根据《社会法典》第二卷的规定,您的福利金将在一个月内减少30 %。
多次未按时报到将导致福利全额停发
- 若连续三次未按要求报到,福利金将分两步停止发放。
- 第一个月将取消基本生活补助,但住宿费、医疗保险费和额外需求补助仍将继续发放。
- 如果您在一个月内再次出席,该情况将转为常规缺席处理(当月福利减少30%)。
- 如果您在一个月内未亲自前往就业中心报到,将被视为无法联系。由此将丧失全部福利领取资格。这意味着基本生活费、住宿费、医疗保险以及可能的额外需求补贴都将被取消。
合作大有裨益:如果您参与合作计划,就业服务中心就能为您提供更好的支持。
如果您的生活状况发生变化,您可以与您的融入指导专员共同调整该计划。
若您存在心理健康问题,就业中心可能会安排您接受评估,以查明您未能按时出席约谈的原因。
如果您无正当理由未履行义务,补助金可能会被削减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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