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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留宿 "护理的联合决定

Stand: 02.07.2024

老年人咨询委员会和外国人与融合咨询委员会赞成 "住家 "护理的公平条件

对许多人来说,为需要护理的亲属提供良好的护理是一项重大挑战:这是因为护理院的床位有限,而且有时费用高昂。许多需要护理的人也希望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安享晚年,这往往会给亲属带来巨大的挑战。这也是所谓的 "住家护理"(即由通常与需要护理的人住在同一家庭的护理人员提供护理)非常受欢迎的原因之一。在德国,有 30 万到 70 万所谓的住家护工从事家庭护理工作,他们大多来自东欧和东南欧。然而,这种护理关系往往被错误地称为 "24 小时护理",对雇员来说有很大的不利因素,而对需要护理的人来说则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联邦劳工法院裁定,住家护工有权获得全部工作时间的工资。该工资必须至少等于德国最低工资。德国最低工资法》、《工作时间法》和其他劳动法规定适用。由于这些规定经常得不到遵守,埃尔兰根市外国人与融合咨询委员会和老年公民咨询委员会共同解决了这一问题并提出了要求。据此,最终只有所谓的雇主模式,即需要护理的人或其亲属雇用护理人员,才能提供法律确定性和最低支付标准。其他模式,即机构借调护工的借调模式,或护工作为企业主的自雇模式,尽管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有所提高,但对双方而言仍存在法律上的不确定性。

因此,老年公民咨询委员会和外国人与融合咨询委员会的联合动议针对两个层面。一方面,呼吁埃尔兰根市通过德国城市协会努力改善法律状况。除了门诊和住院治疗外,以家庭为基础的留宿式综合护理也应在法律上被定义为一种独立的护理形式,为那些需要护理的人提供服务。应简化住家护理人员的直接聘用程序,使其更具吸引力,并在国外大力推广德国医疗保健和护理专业的相应培训。此外,还应在全国范围内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质量标准,以规范私营机构的安置工作。在地方层面,咨询委员会赞成加强咨询工作。例如,应向需要护理的人及其亲属提供更多信息,让他们了解全职家庭护理与德国《劳动保护法》的不符之处。应让公民,并在可能的情况下,让外国照护者更多地了解与家庭照护有关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家庭照护的合法形式。

"在德国,大部分来自东欧和东南欧的留宿照顾者面临着许多问题。他们在剥削性的结构中工作。工资远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全天候工作、生活区和工作区不分开,这些都是司空见惯的现象。工作时间过长而得不到全额工资的情况也并不少见。不透明的雇佣合同和虚假的自营职业也是该行业的特点。休息时间、非工作时间、节假日或病假工资往往不受监管,因此也不在考虑之列。即使是纯粹的值班或夜间值班也被视为带薪工作时间。需要照顾的人及其亲属往往甚至不知道这种情况,"外国人与融合咨询委员会主席 Rami Boukhachem 解释说。

"许多需要护理的人及其亲属对住家护理寄予厚望。然而,只有在引入其他护理和看护服务或亲属临时参与的护理组合下,才有可能在留宿者的帮助下提供护理服务,"老年公民咨询委员会主席 Dinah Radtke 说道。

市长弗洛里安-雅尼克(Florian Janik)对咨询委员会的工作表示赞赏。"我不想抢在市议会各委员会的前面,它们将在不久的将来处理申请事宜。但我欢迎咨询委员会成功地将乍看起来完全对立的观点汇集在一起,共同思考外国护理人员和需要护理的人的需求"。

该市的老年人部门已经表示有意着手解决这一问题。埃尔兰根护理支持中心为需要护理的人及其亲属提供免费支持和中立建议。在咨询人员的帮助下,受影响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解决方案,以满足其护理和支持需求。埃尔兰根护理支持中心还以各种语言向家庭提供有关适用劳动法的信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