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流程
就业服务中心联系表
通过此联系表单,您可以非常方便地向埃尔兰根就业服务中心发送消息和文件。
便民且数字化:您只需通过网络浏览器即可轻松填写此在线联系表单。无论是在外出途中,还是在家中,都能轻松操作。
在参加校内或校外职业培训,或例如职业预备教育项目期间,您可能有资格领取公民基本收入的补充部分。但应优先申请职业培训补助金或培训津贴。
如果您正在接受学校教育并领取《联邦教育援助法》(BAföG)规定的补助,同样适用上述规定。即使您在求学期间领取BAföG补助且与父母同住,您仍可获得补充性公民津贴。因此,以下各项补助对您不适用。
如果您正在就读且未与父母同住;或正在接受职业培训但无权根据《联邦教育援助法》(BAföG)领取培训补助(例如因超过资助最长时限或年龄上限);或者正在接受职业培训且寄宿于寄宿学校,则您可考虑申请以下福利:
补充额外需求补助
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除教育资助(例如BAföG补助)外,您还可以申请针对所谓“额外需求”的补贴。其中包括:
- 准妈妈额外需求
- 单亲家庭额外需求
- 因医疗需要而产生的昂贵饮食额外需求
- 在个别情况下,若存在不可抗拒、持续性且非一次性特殊需求时,可申请额外需求补助(例如行使探视权的相关费用)
如果您有收入超过基本生活需求以及住宿和取暖费用的部分,该超额部分将从额外需求补助中扣除。
怀孕和分娩期间的初次用品补助
如果您已怀孕或刚分娩,您有权获得用于初次购置生活必需品(例如衣物或家具)的额外经济援助。前提是您正处于经济困难状况。
特殊困难情况贷款
在特殊困难情况下,您可在接受教育期间获得贷款。当出现危及您学业的特殊严重情况,和/或您陷入危及生计的紧急状况时,即可申请该贷款。
如果您未获得BAföG助学金,或所获BAföG助学金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且无法通过从事有偿工作来缓解困境,则可申请困难情况贷款。
这笔无息困难贷款须在完成学业后偿还。
特殊困难补助
如果您作为在校学生因超过特定年龄限制而无法获得教育资助,且属于特殊困难情况,在某些情况下,若该补助对您融入就业市场至关重要,您可获得补助。该补助可用于支付
- 基本生活费用及额外开支,
- 住宿和取暖费用,
- 医疗保险和护理保险费。
教育资助的年龄上限通常为45岁,但也有其他例外情况。
在校学生无法获得困难补助,只能申请困难贷款。
过渡性贷款
如果您已领取基本保障金并开始接受培训,则可获得首月的过渡性贷款。该贷款可帮助您渡过经济难关,直至您收到首笔培训津贴或培训补助。这可确保您的培训开局不受影响。 该贷款仅在培训开始的首月发放,并于每月月初支付。具体金额参照公民基本收入标准确定。
这笔无息贷款须在培训结束后偿还。
如果您在培训开始时或培训期间面临经济困难,可以申请面向受训人员的补助。具体规定如下:
一般规定
- 作为学徒,您无权领取公民基本收入等社会福利,且
- 您正面临经济困难,且
- 且无法自行负担生活费用。
通常情况下,以下人员可享受上述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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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与父母同住的学生
- 已达到《联邦教育援助法》(BAföG)法定年龄上限的学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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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接受职业培训或职业预备教育,且由寄宿学校提供全包食宿的学员
- 在寄宿学校或
- 学生宿舍中。
-
有资格领取培训津贴的残疾学徒(例如在参加职业培训、职业预备教育项目或基础培训期间),且居住在
- 寄宿学校、
- 学生宿舍或
- 残疾人专门机构中居住的,
且其食宿费用由就业局或其他福利机构承担的,
贷款概述
- 如果没有贷款,您因经济原因可能无法开始或顺利完成培训。
特殊困难情况贷款
-
您无法通过兼职赚取额外收入,例如因为
- 您是单亲家庭,或者
- 您身患残疾,或者
- 您正在照顾亲属,或者
- 您的德国居留许可不允许您从事兼职工作。
- 如果因特殊且严重的状况导致您的学业受到威胁和/或您陷入危及生计的紧急状况,则可被认定为“特殊困难情况”。
特殊困难补助
- 您年满45周岁,因此因年龄原因无法再领取BAföG助学贷款,且
- 您正在接受学校教育,若未能完成学业,您的职业融入将面临严重威胁,但您并非在读大学生。
- 如果因特殊且严重的状况导致您的学业受到威胁,和/或您陷入危及生计的紧急状况,则可被认定为特殊困难情况。
您需要申请贷款或补助金。申请无需特定格式。此外,您也可以通过“公民津贴”在线申请系统提交申请。
- 请向您居住地所属的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申请流程。
- 针对额外需求的补充福利需单独申请。相关申请表可在就业服务中心领取,也可申请邮寄。您还可以在互联网上找到这些表格。
- 若申请贷款、特殊困难补助或怀孕及分娩初次用品补助,您所在地区的就业服务中心可能会使用专门的申请表。您的就业服务中心会告知您针对具体情况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 请填写申请表。
- 如果您尚未成年,请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签署申请。
- 就业中心将审核您的申请。
- 就业中心将核查您的资产和收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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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中心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 困难补助:是否符合领取补助的条件,由负责的就业指导专员决定。
- 您将收到一份通知,告知您的申请是否获批或被驳回。
- 如果您获得贷款,就业中心将与您商定还款的时间和方式。
没有截止日期。但福利金将从您提交申请当月的首日起开始发放。
因此,请注意,一旦意识到或预见到经济困难,请尽快提交申请,切勿等到事后才申请。
(1个月)- 所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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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
- 根据《社会法典》第二卷(SGB II)第27条,学徒和学生可提交非正式的福利申请。该申请原则上应与主申请(“根据《社会法典》第二卷(SGB II)提交的生活保障福利申请”)一并提交。 但为了使就业服务中心能够获取申请人提供的、用于审核福利资格及(如有必要)确定福利金额所需的资料,就业服务中心可能会提供其自有的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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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件:
- 身份证或
- 附有最新居住证明的有效护照
- 居留许可
- 收入证明,例如工资单或最新的银行对账单(例如养老金、病假津贴、子女津贴、赡养费、赡养费预付款、培训津贴、BAföG等)
- 培训或学习证明(例如培训证明或入学证明)
- 现有资产证明(例如储蓄存款、股票、有价证券、住房储蓄合同)
- 支出证明,例如提交银行对账单(或例如租赁合同、房租收据、取暖费单据、保险费缴纳凭证)
- 此前领取过福利的证明(包括在其他就业服务中心领取的情况)(批准通知书、福利领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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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
如果您拥有银行账户,则无需承担任何费用。如果您没有银行账户,将收到一份用于现金支取的付款指令(ZzV-Bar)。 这是一种支票。不过,这会产生相关费用,该费用将直接从您应得的福利中扣除。由于支付指令的费用金额可能有所不同,请向您所在地区的就业服务中心咨询具体情况。您可以将该支票兑现为现金。 款项仅通过邮政银行(Postbank)的分支机构发放。“ZzV-Bar”是邮政银行股份公司(Postbank AG)的一种支付工具,其使用方式由联邦就业局与邮政银行另行约定。
福利事务处理 / 现金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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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电话:+(49) 09131 / 86 - 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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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08:00 –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