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提交资格证明
Informationen
驾驶许可机构必须核查您是否适合驾驶机动车。在特定情况下,该机构可以或必须为此要求提供医疗或医心理评估报告。此外,还必须提供视力证明。
具体情况下所需的适任证明取决于您申请或已获颁的驾照类别。例如,如果您申请卡车或客车驾照,或申请客运驾照(如出租车), 您必须在任何情况下提供由眼科医生、具有“职业医学”专业资格的医生 或具有“职业医学”附加资格的医生、驾驶适任评估机构的医生、卫生局医生或其他公共行政部门的医生,或根据《驾驶许可条例》(FeV)第67条第4款由眼镜店出具的体检证明。 如果您是首次申领公交车驾驶证或客运驾驶证,或者希望在年满50周岁(公交车)或年满60周岁(客运驾驶证)后办理续期, 您还必须通过职业健康或劳动医学鉴定报告,或由官方认可的驾驶适任评估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证明您符合关于抗压能力、定向能力、注意力集中能力、警觉性及反应能力的特殊要求。
如果您申请的是两轮摩托车或乘用车(3.5吨及以下)的驾驶证,通常只需进行视力检查。
只有在存在特殊原因的情况下,主管部门才会要求提供其他医疗或医心理鉴定报告。 例如,如果您曾因酒后驾驶而违反交通法规,驾照管理部门将要求您提供由官方认可的驾驶适任评估机构出具的医学心理评估报告。
即使您已持有驾驶证,若因具体原因对您的驾驶资格产生怀疑,驾驶证管理部门也可以或必须对您的驾驶资格进行审查。
关于提交医疗或医心理评估报告的具体细节,请咨询您的驾驶许可管理部门。更多相关信息请参见“相关链接”部分。
具体要求取决于驾驶证类别,以及主管部门是否因具体原因对您的驾驶资格产生怀疑。
如果驾驶证管理部门因具体原因要求您提供关于驾驶适宜性的评估报告,则会规定提交该报告的期限。
- 无具体原因的医疗证明
如果您申请卡车或客车驾驶证,或申请客运驾驶证,则必须在提交申请时一并提交医疗证明——只要这些证明是无论具体情况如何都必须提供的,无论是否因特定原因而需提供。 - 基于具体原因开具的医疗证明
如果驾照管理部门因具体原因要求您提供医疗或医心理评估报告,请向负责检查的医生或评估机构咨询需携带哪些文件。
费用因所需证明或鉴定报告的类型而异,必要时还取决于具体检查范围。
《道路交通法》(StVG)第2条第2款、第4款和第8款
第67条 《关于准许人员参与道路交通的条例》(《驾驶证条例》——FeV)
驾驶证管理
您可以在市民服务中心通过线上方式,或亲临市政厅一楼办理驾照相关事务。例如:办理各类常规驾照或更换旧驾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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