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rmationen
区政府和独立市对州立和市立学校负有以下任务,其中包括
- 为地区或独立城市负责的学校提供和资助学校费用。
学校开支包括学校正常运作和教学所需的物质开支以及国内教职员工的开支。物质支出主要包括
- 提供、装修、装备、管理和维护学校设施和医院病童学校用房,包括体育设施、娱乐区,必要时还包括管理员公寓、
- 根据巴伐利亚州学校资助法 (BaySchFG) 第 21 条免费提供的教材和学习资 源、图书馆、杂志和版权费、
- 教学实习(巴伐利亚教育和教学法第 50 条第 3 款)、
- 学校活动、
- 有助于塑造学校生活的设施、
- 学校的业务需要、
- 职业学校的宿舍(职业学校的宿舍包括食宿费用),但以学校运作所需为限、
- 学生上下学所需的交通工具、
- 根据《巴伐利亚州教育法》第 3 条第 4 款的规定,小学、中学和特殊学校的校车费用
- 根据 BaySchFG 第 3 条第 5 款,普通学校残疾学生和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的费用。
- 财务处理,即根据州立学校 BaySchFG 第 10 条和市立学校 BaySchFG 第 19 条收取或报销客座学校费用;参与甚至部分决定客座学校申请程序
- 实施地区或独立城市的学校建设措施,特别是学生发展规划、空间计划和资金筹措
- 强制执行义务教育的措施(《巴伐利亚州教育法》第 118 条)以及违反义务教育的行政违法行为(《巴伐利亚州教育法》第 119 条)
在市立学校方面,地区或独立城市也是教职员工的雇主,并承担人事费用。
责任编辑: 巴伐利亚州教育和文化事务部(见 BayernPortal)
学校行政办公室
办事处主任:布里吉特-拜尔
Anschrift
Michael-Vogel-Straße 1d
91052 Erlangen
Öffnungszei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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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ag: 09:30 - 12:00 Uhr und 14:00 - 15:00 Uhr
Dienstag: 09:30 - 12:00 Uhr
Donnerstag: 09:30 - 12:00 Uhr
Freitag: 09:30 - 12:00 U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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