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rmationen
在举办火灾风险较高的活动时,集会场所的经营者必须设立消防安全岗;此外,凡在大型舞台或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表演区域举办活动时,必须有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岗在场。
如果经营者拥有足够数量的受过培训的人员来履行消防安全值班的职责,且消防部门已就此向经营者出具确认函,则无需安排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值班人员。
此处所指的消防部门隶属于县行政当局。
对于由主办方派出的消防安全值班人员,须满足以下最低要求:
- 年满18周岁,
- 已完成分队培训(具备分队队长资格)
- 了解当地主管消防部门的情况,
- 熟悉该集会场所的相关情况(例如消防安全条例、报警预案等)。
消防部门可对消防安全值班人员提出进一步的要求。
任何人若违反《集会场所条例》,未设立消防安全岗,或未确保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岗人员在场,或在预计参加人数超过5,000人的活动中未及时向负责医疗和救援服务的主管部门申报, 即构成行政违法行为。
如果消防安全值班由地方消防队负责,该地方政府可就此要求补偿相关费用。
《集会场所条例》——VStättV
消防值班、医疗和救援服务
行政诉讼
编辑负责人: 巴伐利亚州内政、体育和融合部(参见 巴伐利亚门户网站)
消防和灾害控制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弗里德赫尔姆-魏丁格
Anschrift
Äußere Brucker Straße 32
91052 Erlangen
Öffnungszeiten
始终确保无障碍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