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申请直接排入水体的许可或变更许可
如果您希望将雨水渗入地下或排入地表水体,原则上必须申请水资源许可。在情况简单的案例中,则无需申请。
状态: 12.06.2026. Link zum BayernPortal
在线流程
关于将收集的雨水排入地表水体的有限水资源许可申请
如果您希望将雨水渗入地下或排入地表水体,通常需要获得水资源管理许可。
如果您希望对已获得水法许可的项目进行变更,则必须向主管的县行政当局申请变更许可。
雨水是指从建筑或硬化地面区域收集并排出的水。
地表水包括河流、湖泊、运河、溪流、沟渠和池塘。
若预计不会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则向地下水排放无需许可。若符合《关于免许可无害渗入收集雨水的条例》 (《雨水豁免条例》——NWFreiV)和《收集雨水无害排入地下水技术规则》(TRENGW)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若雨水来自污染较轻的区域且未排入保护区,则符合上述要求。 如果遵守了《收集雨水无害排入地表水的技术规则》(TRENOG),则无需申请排入地表水的许可。
如有需要,您可通过在线程序确认是否需要申请许可。 部分在线程序会在您填写完表格后,自动判定该排放是否无需许可,或是否需要申请水法许可。随后,您可以向所在地区的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电子申请。
该许可规定了使用的方式和程度。在某些情况下,许可可能附带条件和附加规定。与批准不同,许可可由县行政当局撤销。
从建筑用地或硬化地面区域收集并排出的雨水,属于《水资源法》(§ 54 第 1 款第 2 项 WHG)所定义的废水。
将收集的雨水有针对性地排入水体(地表水或地下水)通常构成水体使用,根据《水资源法》第8条第1款(§ 8 Abs. 1 WHG),此类行为需要获得水法许可( )。 只有在通过采用符合技术发展水平的相应工艺,将污水的排放量和危害性控制在最低限度的情况下,方可颁发雨水排放许可(《水资源法》第57条第1款第1项)。
在每个具体案例中,均需审查是否以及如何将雨水排放的危害性控制在最低限度。
为此,应遵循德国水资源、污水与废物管理协会(DWA)相关指南和工作文件中公认的技术规范。 巴伐利亚州环境局(LfU)的相关指南对具体实施进行了细化。必要的要求由主管水务管理局确定,该局作为水法程序中的官方专家,负责审查提交的申请文件。
若审查结果表明,拟排放的雨水在数量和危害性方面——通过采取必要措施(如建立蓄水容量或相应的预处理措施)——符合具体排放的要求,则可颁发水法许可。
将收集的雨水排入水体 (地表水或地下水)(《水法》第9条第1款第4项),只要满足基本要求,根据《雨水排放条例》(NWFreiV)及《TRENGW》或《TRENOG》的规定,在符合《水法》第8条的前提下,无需申请许可:
- 雨水通过合适的表层土壤进行大面积渗入。
- 只有在无法进行大面积渗滤且进行了相应的预处理的情况下,才允许使用地下渗滤设施,如渗滤沟、渗滤管或渗滤井。
- 连接至渗滤设施的硬化面积不得超过 1,000 平方米。
- 渗滤必须在水源保护区和疗养泉保护区之外,以及在污染场地和疑似污染场地之外进行。
- 待渗滤的雨水未发生有害变化,且未与污水或水体危害物质混合。
- 待渗滤的雨水不得来自经常处理水体危害性物质的区域(20升以下的小型容器除外)。
- 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未涂层铜、锌或铅表面的雨水,仅可在经过适宜表层土壤预处理或经通过型式认证的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方可渗入地下。
您可以向管辖您的县行政当局申请雨水直接排放许可。一般而言,流程如下:
- 请将许可申请及所需文件提交至管辖的县行政管理部门,最好通过提供的在线程序提交。
- 县行政管理部门
- 将核查您的申请及材料是否齐全,若信息或材料不完整,将与您联系,
- 将从水资源管理和水法角度审查您的申请,并在必要时征询其他部门的意见。
- 您将收到许可通知或驳回通知。
- 您还将收到一份收费通知。
- 您需缴纳相关费用。
您可以向管辖您的县行政当局申请变更雨水直接排放许可。一般而言,流程如下:
- 请将变更许可的申请及所需文件一并提交至管辖的县行政当局。
- 县行政管理部门
-
- 将核查您的申请及材料是否齐全,若信息或材料不完整,将与您联系,
- 将从水资源管理和水法角度审查您的申请,并在必要时征询其他部门的意见。
- 您将收到许可变更通知书或驳回通知书。
- 此外,您还将收到一份收费通知。
- 请缴纳相关费用。
过去,城市或居民区的排水系统旨在尽可能快速、彻底地排出雨水,以降低当地的洪涝风险。 如今,通过“接近自然”的方式处理雨水,旨在尽可能少地干扰水循环的自然平衡。这不仅带来水资源管理上的好处,还带来经济上的收益。 快速排走雨水会影响地下水的补给,并将洪水风险转嫁给下游地区。
所有建筑活动的基本原则应是尽可能少地干预水循环,例如通过透水地面铺装或屋顶绿化。但如果干预不可避免,至少可以通过接近自然的、分散式的雨水管理来加以限制。 因此,污染较轻的雨水(例如来自屋顶、庭院、 私家路和社区道路)应就地渗入地下、收集并加以利用(例如用于花园灌溉或冲厕),或者至少应分散滞留,并分批排入溪流和河流。 只要遵守相关技术规范,雨水渗入或排放通常无需许可。
《雨水在线水法》(NOW)
雨水管理
关于将收集的雨水无害排入地下水的技术规则(TRENGW)
巴伐利亚州环境与卫生部公告
关于将收集的雨水无害排入地表水体的技术规则(TRENOG)
巴伐利亚州环境与卫生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