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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废水未经废水处理厂处理就排入水体,或污水污泥未得到妥善处理,则市政当局必须为每天不超过 8立方米的生活废水缴纳小排污者税(废水税)。该费用可转嫁给污染者。
根据《联邦和州废水处理费法》,市政当局有义务向州缴纳小排污者的废水处理费。每天向水体排放少于 8立方米废水或任由废水渗漏的家庭被归类为小排污者。根据法律规定,有义务支付征税的市政当局可以选择将废水征税转嫁给业主。
征税额由正式通知确定。
如果排放物是在按照公认的技术规则建造的小型污水处理厂中进行处理,并确保污水污泥得到妥善处置,则小型排放物可免征污水处理费。
征税金额取决于房产的居民人数。
§ 第 8 节 《向水域排放废水收费法》(《废水收费法》- AbwAG)
家庭少量废水和类似废水排放的统一费率
巴伐利亚废水收费法实施细则》(BayAbwAG)第 7 条
小型卸料器的卸料
巴伐利亚废水收费法实施细则》(BayAbwAG)第 8 条第(1)款和第(3)款
为第三方付款的义务,可转让性
责任编辑: 巴伐利亚州环境和消费者保护部(见 BayernPortal)
水源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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