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rmationen
如果登记证第 I 部分(车辆登记文件)或第 II 部分(车辆登记文件)丢失或被盗,您需要新的登记证第 I 部分或第 II 部分来代替。
如果丢失了第 II 部分登记证,也必须补发第 I 部分登记证。
- 发生盗窃时:向警方报案
- 如果丢失:向发证机关报失;
如有必要,应当局要求以声明代替宣誓
作为车主,您必须向负责车牌的登记机关提交新登记证申请。您也可以授权一名持有您书面授权书的代表提交申请。但是,如果需要以宣誓代替确认,您必须亲自前往。
如果登记证书第二部分(车辆登记文件)丢失,登记机关通常会要求提供宣誓书。
根据发证机关提供的服务,您可以下载一份表格。
登记机关会向联邦汽车运输管理局报告登记证第二部分或车辆登记文件的遗失情况,并在《Verkehrsblatt》上公布。您只能在截止日期后领取新的登记文件。登记机关可以向您提供预计办理时间的信息。
补发文件后,您是否找到了原以为丢失的登记文件?那么您必须尽快将旧证件交还给车辆登记机关。
必须立即向主管发证机关申请颁发注册证书。
新登记证第二部分(车辆登记文件)只有在弗伦斯堡联邦汽车运输管理局所谓的招标期结束后才能签发、移交或通过挂号信寄出。根据公告的发布情况,该程序需要四到六周的时间。
- 现有注册证书第 I 部分或第 II 部分
- 身份证
- 授权书(为亲属授权也需要提供授权书)
- 在授权未成年人的情况下,需征得法定监护人的同意
- 如果注册证书第 I 部分遗失:
检测报告或车辆登记证书中有关有效一般检查的记录(已停用的车辆不需要),商用车辆:安全检查证明- 注:登记机关现在可以在大多数情况下通过电子方式检索这些信息。
- 被盗时
警方出具的失窃报告确认书 - 应登记机关的要求:代替宣誓的宣誓书(提交给登记机关)
根据行政费用:11.70 欧元起,代替宣誓的确认书:30.70 欧元
车辆登记
您可以在市政厅一楼的市民服务中心现场办理车辆登记事宜。例如,车辆登记、车辆文件更正、车辆注销登记、重新登记等。
请注意缩短开放时间:
2024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三,因紧急维修工程,从上午 11 时 15 分起关闭
2024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因年终专业计划工作,从下午 4:00 起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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Öffnungszeiten
可用电话:
星期一:8:00 - 12:00 和 13:00 - 15:30
星期二:上午 8:00 - 12:00,下午 13:00 - 15:30
星期三:上午 8:00 - 12:00
星期四:上午 8:00 - 12:00,下午 13:00 - 15:30
星期五:上午 8:00 -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