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程序
显示钻孔(作为组织)
您可以使用此在线申请来展示钻孔(作为一个组织)。
用户友好型和数字化:只需通过互联网浏览器直接填写此在线申请。在很多情况下,这将为您省去一次前往相关部门的麻烦。
任何人在钻井、打井或进行其他深入地下的工程时,如果可能对地下水造成影响,都必须通知相关的地区行政当局。
通知义务一般由建筑物所有者承担。如果客户委托钻井公司,后者必须通知地区行政当局。
无
通知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根据地区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采用电子形式。
负责的地区行政当局会对通知进行审查,必要时还会有水管理部门的参与。审查的内容包括是否限制在计划地点进行土方挖掘,或是否必须停止该程序。
此外,作为审查的一部分,还要决定除通知外是否还必须执行其他程序,例如水法授权程序。
相关结果将由负责机构书面通知。
除了按照《水资源法》/《巴伐利亚水法》的规定向地区行政管理部门报 告外,还必须向州环境办公室 (LfU) 报告所有地面挖掘情况(钻孔、打井 等)。
至少应在调查开始前两周通知 LfU。LfU 提供数字通知的在线应用程序(参见 "相关链接 "和 "相关服务")。工作完成后,必须将获得的所有数据提交给 LfU。
必须在工程开始前至少 4 周通知地区行政当局。
如果您在发出通知后四周内未收到负责地区行政当局的答复(文件齐全),您可以开始工作,并持续到地下水受到影响为止。
费用取决于土方开挖的类型和目的以及尺寸。
责任编辑: 巴伐利亚州环境和消费者保护部(见 BayernPortal)
水源保护部
Anschrift
Schuhstraße 40
91052 Erlangen
Öffnungszeiten
jetzt geschlossen
Montag: 09:30 - 15:00 Uhr
Dienstag: 09:30 - 15:00 Uhr
Mittwoch: 09:30 - 15:00 U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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