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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2 月 10 日颁布的《禁止挪用住房法》(Zweckentfremdungsgesetz - ZwEWG)最近一次由 2017 年 6 月 19 日的法律进行了修订,该法授权住房市场紧张的市政当局通过法规规定,只有经其批准,住房才能用于非住宅目的。市政当局自行决定市辖区内是否确实存在住房短缺问题,以及是否无法通过其他措施来应对这些紧张局势。
根据 ZwEWG 第 1 条第 2 款,如果住宅空间总面积的 50%以上被用于商业或专业目的(如作为律师事务所或理疗诊所),在一个日历年内被用于旅游住宿目的的时间累计超过八周(如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在短时间内多次出租给游客),或空置时间超过三个月,则可视为存在挪用情况。
详细情况,特别是市政当局是否发布了挪用法规以及发布的法规内容,可向市政当局了解。
地区补充 (责任编辑: 埃尔兰根市)
禁止挪用居住空间
埃尔兰根住房市场的形势多年来一直很紧张。尤其是经济适用房经常供不应求。越来越多的家庭发现在埃尔兰根很难找到合适的住房。
因此,市议会通过了一项禁止挪用住房的法规。该法规规定,从住房市场上永久收回住房的交易必须获得批准。这样做的目的是将目前被用于非预期目的的住房归还给自由住房市场。
非预期用途可以是
- 将居住空间用于商业或专业用途
- 未经许可作为度假屋出租
- 空置
- 拆除
如果压倒性的公共利益或值得保护的私人利益超过了保留居住空间的利益,则必须给予授权。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如果为失去的居住空间创造了替代居住空间或支付了补偿金,则可以批准。更多详情请参见各市有关挪用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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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压倒性的公共利益或值得保护的私人利益超过了保留居住空间的利益,则必须给予授权。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如果为失去的居住空间创造了替代居住空间或支付了补偿金,则可以批准。更多详情请参见各市有关挪用的细则。
自埃尔兰根市关于禁止挪用居住空间的法规于 2020 年 2 月 7 日生效以来,在整个埃尔兰根市,将居住空间用于非居住目的必须经过审批。
有关所需申请材料的一般信息,可从建筑检查局的中央规划受理中心获取: planannahme@stadt.erlangen.de或致电 + (49) 09131 / 86 - 1068。所有收到的申请均在此受理、记录并检查其完整性。只有在文件齐全后,才会将其转交给负责人。有关挪用公款法律或具体案件程序状况的更多信息,请联系zweckentfremdung@stadt.erlangen.de或致电 + (49) 09131 / 86 - 1427。
各市政府可自行决定收取实施 ZwEWG 的行政费用。收取费用的法律依据是费用章程。
挪用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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