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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自己的家庭但无权获得家庭帮助的人,如果家庭成员中没有人能够操持家务,但又有必要继续操持家务(例如,在家庭主妇或母亲生病或死亡的情况下),可获得帮助以继续操持家务,这是社会援助的一部分。
援助包括家庭成员的个人护理和其他延续家庭所需的活动(如儿童的个人卫生、家庭清洁、洗衣、家务监督)。如果近亲或邻居无法提供必要的帮助,则将支付专家(如家庭护理员)的合理费用。在特殊情况下,如果有必要在家庭之外(如在家庭中)为家庭成员提供住宿,也可获得补助,以补充或替代家庭的延续。
- 有一个家庭,但前户主(如在重病或被剥夺自由的情况下)或其他家庭成员都无法管理该家庭。
- 家庭的延续是必要且合理的(例如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
- 有需求(例如,根据《社会保障法》第 85 条第 XII 款规定的收入限额,标准需求水平 1 的两倍的基本金额 + 其他家庭成员标准需求水平 1 的 70% + 合理范围内的住宿费用)。
- 援助只是临时性的。例外情况:如果援助可以防止或延迟将其安置在养老院或类似机构,则可以给予较长的无限期援助。
您可以先非正式地通知负责办公室您需要援助。
之后再提交填写完整的社会援助申请。
由于负责办公室只能从得知申请人需要援助时起发放援助,因此应尽快通知需要援助。可以书面、电话或当面通知。
提交申请后,将对您提交的文件进行检查,如有必要,还将确定是否需要护理。
您的收入和财务状况也将接受检查。如果需要护理的人是未婚未成年人,其父母的收入和资产也将被考虑在内。
如果符合所有要求,您将收到一份授权通知。
一旦主管机构或由其授权的机构了解到该福利的条件已得到满足,即开始提供这种援助。
将立即对申请做出决定。处理时间主要取决于所提供信息的完整性和提交处理申请所需的证据。
- 申请时尤其需要以下文件:
- 身份证或护照(或其他可以确定个人身份的文件)
- 如果适用,护理保险基金的通知和医疗保险基金医疗服务部门的专家意见
- 医疗文件(如有
- 如果适用,养老金办公室关于确定残疾程度的通知(如重度残疾人通行证)
- 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证明
- 医疗或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拒绝通知,包括拒绝原因
- 收入证明
- 资产证明(如资本形成保险(人寿保险、房屋互助会保险、Riester 养老金合同、死亡抚恤金保险、丧葬费及类似保险)、储蓄账户、财产、不动产、贵重物品、机动车辆的证明)
- 银行对账单
- 租约、租约变更函(如适用
- 可能还需要其他文件。所需文件的范围取决于个案的具体情况。
无
责任编辑: 巴伐利亚州家庭、劳动和社会事务部(见 BayernPortal)
社会援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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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52 Erlang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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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enstag: 09:00 - 12:00 U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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