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rmationen
驾驶学校的分校(即位于驾驶学校主校区以外地点的教室)只有在——除持有驾驶学校许可(参见相关主题)外——还分别获得分校许可的情况下,方可运营。 管辖权归属于分校所在地所在的县行政机关。
教学教室、教学器材和教学车辆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必须确保驾驶学校许可证持有人或被指定负责管理培训机构的人员,根据具体情况, 特别是考虑到分支机构数量、地理距离以及驾驶教练人数等因素,能够履行《驾驶教练法》第29条规定的义务。分支机构的总数不得超过十家。对于合伙制驾驶学校,此规定同样适用于每位合伙人。
没有
- 驾驶学校的名称和地址,以及他希望获得哪一类机动车驾驶学校分校经营许可
- 说明是否已获得驾校经营许可,以及由哪个主管部门颁发
- 按比例绘制的教室平面图,并注明其设施情况
- 关于已备有规定教学材料的声明
- 教学车辆数量及类型一览表
- 若申请的分支机构超过十家:需提交有关运营组织结构的补充证明材料(例如:采用经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
非正式申请(附签名)
如果主管部门未提供申请表,本向导可协助您撰写一份非正式信函。
各项费用和开支将按照《道路交通措施收费条例》(GebOSt)的规定收取。
行政诉讼
编辑负责人: 巴伐利亚州内政、体育和融合部(参见 巴伐利亚门户网站)
埃尔兰根市
埃尔兰根市提供的服务种类繁多。
您可以在这里查看各专门服务部门及其服务范围。
Anschrift
Rathausplatz 1
91052 Erlang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