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执照;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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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德国餐饮法》(GastG)第 2 条申请许可证
如果您在常设业务中经营以下餐饮业
- 在经营场所内供应饮料(酒吧经营)或
- 在场所内提供预制食品供消费(餐饮业)、
如果该场所可供公众或某些人群使用。
餐饮业只有在提供含酒精饮料的情况下才需要获得许可。如果只供应不含酒精的饮料和/或预制食品,餐饮业则不需要许可证。
许可证是针对特定类型的业务(如酒馆和餐馆、迪斯科舞厅、舞蹈咖啡馆等)和业务所用的房间颁发的。
餐饮业务的任何扩展和业务类型的任何改变也需要许可证。
如果是民法公司和贸易公司(OHG、KG),每个管理合伙人都需要许可证。
如果您希望通过副手经营一家需要许可证的餐馆,则需要副手许可证。
如果您希望从他人手中接手一家需要许可证的餐饮企业,您可以获准经营该餐饮企业,直至获得可撤销的许可证(通常期限不超过三个月)(临时许可证)。
临时副执照的颁发也是如此。
执照持有者去世后,其配偶、伴侣或未成年继承人在未成年期间可根据以前的执照继续经营餐饮业。同样的规定也适用于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或遗嘱执行人,有效期为死亡后 10 年。如果您希望在此基础上继续经营,必须立即通知发证机关。
如果需要许可证的餐饮活动只是在活动(特殊场合,如俱乐部、城镇、音乐节等)期间的临时餐饮活动,市政当局可以在简化的条件下允许经营餐饮业(原则上不需要教学证明和建筑许可证)(参见 "相关主题 "下的 "餐饮法规定的许可证;申请")。
地区补充 (责任编辑: 埃尔兰根市)
联系方式:+(49) 09131 / 86 - 1515
+(49) 09131 / 86 - 1515
+(49) 09131 / 86 - 2363
许可要求包括商贩的可靠性、工商会提供的有关未来业务所需的食品法知识基本原则的培训证明、空间和位置相关要求,包括交通便利性。
- 发证机关根据良好行为证明和中央贸易登记册的摘录检查商贩的可靠性。
如果是欧盟公民,则根据原籍国出具的证明符合可靠性要求的文件检查其可靠性。可能要求提交经认证的文件副本和经认证的德语译文。如果原籍国未出具此类文件,则可由贸易商以宣誓书或原籍国法律规定的类似行为代替。
如果是非欧盟公民,一般需要提供官方出具的良好行为或品行证明,或原籍国犯罪记录摘录或同等文件,以及/或当局出具的良好行为证明和中央贸易登记处的信息,以核实其可靠性。如果根据外国人以前的居住情况,可以认为上述证书和证明不再或尚未包含贸易法规定的重要事实,则可以免除外国或德国证书。 - 工商业联合会(Chamber of Industry and Commerce)将证明您已掌握必要的食品法知识(如果您经营酒吧或餐馆)(最多 6 个小时的培训)(培训证明)。如果是法人实体(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则必须由授权代表(总经理、董事会)满足这些个人许可要求。某些已完成职业培训课程的人员(如法国的面包师、奥地利的面包大师),如能提供相关资格证明,则可免去授课证明。
- 颁发许可证的另一个先决条件是,用于经营或员工住宿的房间必须合适,用于接待客人的房间必须可以无障碍地使用,经营地点或房间的使用不得违反公共利益,特别是不得担心对环境造成有害影响或对公众造成其他重大不利、危险或滋扰。
- 特别是,建筑许可证必须适用于预定的业务类型。
- 如果是非欧盟公民,一般需要有允许自营职业的居留许可。
您必须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餐饮执照或副执照申请。
您还必须在相关市政府注册企业(参见 "相关主题 "下的 "企业注册")。
餐饮许可证必须在开始营业前发放,因此必须及时提交申请(营业开始前约 4 周)。
- 身份证或护照
- 供政府部门使用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 商业中央登记簿摘录
- 针对欧盟公民:原籍国出具的可靠性证明
经公证的副本及经公证的德语译本;如有必要,可由宣誓声明或类似文件替代
- 针对非欧盟公民:可靠性证明
原籍国出具的官方品行证明或信誉证明,或犯罪记录(刑事记录)摘录,或同等效力的文件,以及/或面向政府部门的品行证明,以及来自商业中央登记处的查询结果
- 如果经营者在特定场合定期且长期地从事餐饮活动(即以此为主要职业):需提供参加德国工商会(IHK)最多6小时课程的培训证明
- 用于餐饮经营及员工休息的房间平面图
- 场所的租赁合同或所有权证明
- 建筑许可
- 针对欧盟公民和非欧盟公民:餐饮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 对于已注册的公司:商业登记簿摘录或来自国外的同等注册文件(附德语译文)
- 对于民法公司: 公司章程
- 对于正在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GmbH):经公证的设立协议副本以及创始人的授权书,其中应明确说明在商业登记完成前即可开始经营活动
- 针对非欧盟公民:允许从事个体经营的居留许可
- 申请代理许可时:关于申请人及代理人的信息和材料
- 授权:书面授权书以及授权人和受权人的身份证件
- 向埃尔兰根市申请餐饮经营许可证时,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 餐饮场所申请表
- 商业登记表
- 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建筑许可
- 座位布置图
- 工商会(IHK)培训证明
-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出具的指导说明(可向埃尔赫县行政办公室(ERH)卫生局索取)
- 税务证明 (向主管税务局申请)
- 来自债务人名录的强制执行门户信息(请登录 www.vollstreckungsportal.de 申请)
- 法人实体的商业登记摘录或经公证的成立合同
- 餐饮场所申请
- 商业登记表
- 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建筑许可
- 座位安排图
- 德国工商总会(IHK)的培训证明
-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所作的告知
可向埃尔赫县行政办公室、卫生局索取 - 税务证明
请向主管税务局提出申请 - 从债务人名录中查询执行门户信息
请通过 www.vollstreckungsportal.de 提交申请 - 法人实体的商业登记摘录或经公证的成立协议
- 餐馆执照:100 至 6,000 欧元
- 副执照和临时执照:50 至 600 欧元
- 临时副执照:30 至 300 欧元
- 良好行为证书和中央贸易登记摘录:各 13 欧元
- 在工商业联合会的指导与确认(指导证明):费用根据各自的 IHK 收费表计算
餐饮处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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