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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国际法、人道主义或政治原因申请居留许可
您可以使用本在线申请表,出于国际、人道主义或政治原因申请居留许可。
方便公民且数字化:只需通过互联网浏览器直接完成在线申请即可。在许多情况下,这将为您省去一次前往当局的旅行。
联系表格 - 外国人事务和归化局
您可以使用此在线申请表向埃尔兰根市外国人事务和归化局发送信息。
公民友好和数字化:只需通过互联网浏览器直接填写此在线联系表即可。无论您是在旅途中还是在家中。
经联邦移民与难民局确认有资格获得庇护、难民或辅助保护,或已被禁止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居留许可。
对于每一份庇护申请,联邦移民和难民局都会根据《庇护法》核查是否适用四种保护形式中的一种。可以做出以下积极决定:
- 根据《日内瓦难民公约》承认难民身份(《庇护法》第 3(1)条)、
- 承认有权获得庇护(《基本法》第 16a(1)条)、
- 给予辅助保护(《庇护法》第 4(1)条)、
- 确定禁止驱逐出境(《居留法》第 60 (5) 或 (7) 条)。
有关各种保护形式的详细信息,请参见 "更多链接"。
如果您获得了联邦移民局(BAMF)的肯定决定并获得了保护授权,您可以申请相应的居留许可(《居留法》第 25(1-3)条)。
通过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人道主义入境计划从国外入境
因紧急原因申请临时居留许可
因融入良好而从机会居留权改为人道主义居留许可
根据《居留法》第 104c 条(所谓的 "基于机会的居留权")持有居留许可的人可以根据 《居留法》第 25a 条(为融入社会的年轻人和年轻人颁发的居留许可)或《居留法》第 25b 条(为可持续融入社会的人颁发的居留许可)申请居留许可。前提条件是,18 个月的居留权已成功用于满足根据《居留法》第 25a 条或第 25b 条申请居留证的要求。
因人道主义原因必须离境者的居留许可
在某些条件下,受宽容者可因人道主义原因获得居留许可。在这方面,《居留法》包含各种特殊规定。例如,在以下情况下,出于人道主义原因可获得居留许可
- 由于法律或事实原因,外国人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离境,且非因其自身过错,且预计在可预见的将来离境障碍不会消除(《居留法》第 25(5)条)。
- 年龄在 27 岁以下的外国人,如果能够很好地融入德国的生活环境(特别是成功就学或取得学 校或职业资格),将被授予居留权。如果居留权持有者本身是未成年人,其父母和未成年兄弟姐妹也可获得居留权(《居留法》第 25a 条)。
- 外国人以可持续的方式融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生活条件。除了掌握一定的语言知识外,这还要求有稳定的生活来源。通常,外国人必须在德国居住至少六年。如果与未成年子女同住,则一般必须在德国居住至少四年。配偶或伴侣以及未婚的未成年子女可以从该人获得居留权(《居留法》第 25b 条)。
因国际法、人道主义或政治原因而延长居留许可期限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即居留目的尚未达到或特殊情况导致有必要继续在德国居留时,才可考虑延长因紧急人道主义或政治原因而签发的临时居留许可。
通常情况下,在以下情况下不能延长居留许可的有效期
- 外国人管理机构从一开始就在附属条款中排除了延期的可能性、
- 居留理由不再适用,例如,联邦移民和难民局取消了对有权获得庇护者或难民的承认,或者离开德国不再有障碍、
- 根据《居留法》第 104c 条,这是一种机会居留权。受影响者可根据《居留法》第 25a 条(为融入社会的青年和年轻成年人提供居留许可)或《居留法》第 25b 条(为可持续融入社会者提供居留许可)申请永久居留许可。如果不符合《居留法》第 25a 条或第 25b 条规定的居留许可要求,当事人将被要求再次离境,并可获得新的容许居留。
签发居留证必须有以下原因之一:
- 承认难民身份
- 承认有权获得庇护
- 承认有权获得辅助保护
- 确定禁止递解出境
- 紧急人道主义或个人原因
- 特殊困难情况
- 德国刑法》(StGB)第 232 至 233a 条规定的刑事犯罪受害者
除其他事项外,延期还将考虑是否已履行参加融合课程的义务。
许多移民局提供在线申请程序。请查看您的外国人管理局是否提供此选项。如果您所在的外国人管理机构不提供在线申请程序,请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外国人管理机构或与他们面谈。
如果申请获得批准,移民局将委托联邦印刷局制作支票卡形式的电子居留证。
当您可以领取居留证时,移民局会通知您。
- 申请时应向外国人登记处提交以下文件(如有):
- 身份证件(护照、护照替代文件)或其他身份证明(如出生证明、身份证)、
- 当前居留文件及补充页(居留许可、签证、居留授权或居留许可)、
- 如果代表他人提出申请,则需提供代表权证明(父母无需提供此证明)、
- 当前就业证明、
- 生活来源证明(通常为收入证明、国家福利发放通知、承诺声明)、
- 资格证明
- 使用不同拼法姓名的证明
您有可能在文件中使用了不同的姓名或拼写。如果您的姓名或姓名拼写不同,则应通过适当的形式告知移民局(例如,提交结婚证、经公证的拉丁字母姓名音译、向登记处申报姓名的有效证明),以便能够明确地将验证文件分配给您本人。 - 经济或个人情况证明(如果自上次与当局联系以来发生了变化)、
- 家庭关系证明,如果居住权来自家庭成员或申请包括其他家庭成员、
- 如果存在单独监护权,则需提供单独监护权证明;如果申请中包含未成年子女,则需提供监护人同意居住的声明、
- 前科证明
- 根据德国寻求保护人员入境计划进入德国的人员的前科证明:入境文件副本(入境确认书、入境通知或入境令)。
-
因紧急原因必须在德国临时逗留者:
- 证明临时逗留合理性的证据、
- 现有抚养义务证明。
-
有机会居留权者(《居留法》第 104c 条)和希望申请永久居留证的容许居留证持有者:
- 简历、
- 在校证明或经认可的学校或职业资格证明、
- 独立生活来源证明(收入证明、奖学金)、
- 医疗保险证明
- 现有赡养义务证明
- 法律和社会秩序基本知识证明、
- 德语知识证明、
- 子女入学证明、
- 疾病或残疾证明(如适用)。
-
居留许可延期:如果必须参加融入课程,则需提供参加该课程的证明(证书)。
- 根据具体情况,外国人管理局可能会要求您提供更多文件。
- 成人: 100.00 欧元
- 未成年人:50.00 欧元
- 难民、辅助保护受益人和社会福利受益人:无
您的外国人管理局将通知您相关费用。
保护形式
埃尔兰根市
埃尔兰根市提供广泛的服务。
在这里您可以找到各个专业部门及其服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