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rmationen
在采取安置措施之前,法院必须亲自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并获得当事人的个人印象。必要时,法院应在当事人的惯常环境中获得其个人印象。如果当事人拒绝在诉讼程序中合作,法院可将其交由主管当局处理。
主管当局应协助监护人或《德国民法典》第 1814 (3) 条第 2 款第 1 项所指的授权代表应当事人的要求将其带至安置地点。
只有在法院明确下令的情况下,主管当局才可使用武力。主管当局有权在必要时请求警察执法机构的协助。
只有在法院明令将当事人带去听证或拘押的情况下,才可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打开、进入和搜查当事人的住所。在危险迫在眉睫的情况下,可由主管当局发布命令。
责任编辑: 巴伐利亚州司法部(见 BayernPortal)
护理中心
您可以在这里找到与法律支持和养老金提供相关的最重要问题的信息。
Anschrift
Nägelsbachstraße 40
91052 Erlangen
Öffnungszeiten
jetzt geschlossen
Montag: 14:00 - 16:00 Uhr
Dienstag: 09:00 - 12:00 Uhr
Donnerstag: 09:00 - 12:00 Uhr
Freitag: 09:00 - 12:00 Uhr
开放时间外的额外预约:
在正常开放时间之外,我们还可以在现场安排额外的个人预约。请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联系表格与我们联系。